项目名称 | 临海市东方加油站(普通合伙) 危险化学品(成品油)经营项目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| |
机构名称 | 浙江evo视讯游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| |
被评价单位 | 临海市东方加油站 | |
简介 | 临海市东方加油站(普通合伙)位于临海市大田街道山前村,执行事务合伙人应成建,该加油站已取得浙江省商务厅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,证书号第31700012号,有效期至2021年11月1日;经营范围为:汽油、柴油[闭杯闪点>60℃]零售。加油站于2018年8月14日取得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》(台安监经字[2018]4006号),有效期至2021年9月26日,经营方式:带储存经营,许可范围为:汽油。该站现有员工21人,负责人:应建成,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331082X10024962G。 加油站内主要由加油作业区与辅助服务区构成:加油站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站房、油罐区、加油区、辅助用房、配电房等,站房位于站区的东侧,加油区位于站区的北侧,配电房位于站区的东北侧,油罐区位于站区的南侧,辅助用房位于油罐区的西南侧。该加油站设有36m3埋地卧式双层油罐3只(分别存放0#柴油、92#汽油、92#汽油),设有35m3埋地卧式双层油罐1只(存放95#汽油),油罐上面非车道罐,通气管位于92#汽油罐之间,储罐区南侧设有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处理装置,油罐区北侧设有卸油口、消防砂等设施;加油站入口位于站区西侧,加油站出口位于站区东北侧。加油站采用潜油泵供油。油罐总容积为143m3,折合汽油总容量为125m3,根据《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(2014年版)》GB50156-2012,本站属于二级加油站。 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(主席令第13号)、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,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正)、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(原国家安监总局第55号令公布,原国家安监总局第79号令修正)等规定,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应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,因此企业委托浙江evo视讯游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其危险化学品(成品油)经营项目进行安全评价。 浙江evo视讯游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,到临海市东方加油站(普通合伙)进行现场踏勘,收集相关资料,在对加油站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、有害因素进行初步分析基础上,通过科学的评价方法,编写完成了《临海市东方加油站(普通合伙)危险化学品(成品油)经营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》。 在本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写过程中,临海市东方加油站(普通合伙)的有关人员给予帮助和支持,并提供有关资料,使安全评价报告得以按时完成,在此表示衷心感谢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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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组长 | 葛跃君 | |
技术负责人 | 陈业鸿 | |
过程控制负责人 | 王琴 | |
评价报告编制人 | 葛跃君 | |
报告审核人 | 许可水 | |
参与评价工作 | 安全评价师 | 葛跃君、王琴、陈业鸿、许可水 |
注册安全工程师 | ||
技术专家 | ||
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| 人员 | 葛跃君、王琴、陈业鸿、许可水 |
时间 | 2020年7月 | |
主要任务 | 报告编制、收集资料、现场检查 | |
报告提交时间 | 2021年7月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