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目名称 |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吨催化剂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| |
机构名称 | 浙江evo视讯游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| |
被评价单位 |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| |
简介 |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2001年05月11日,注册住所: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青年路218号,法定代表人:胡淇翔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3307007288998483,经营范围:许可项目:危险化学品生产;危险化学品经营;特种设备检验检测;危险废物经营;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。一般项目: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;热力生产和供应;国内货物运输代理;普通货物仓储服务(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);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企业现有职工870余人,专职安全管理员20人。公司位于武义县新材料产业园,属于浙江省政府认定的合格化工园区。该产业园以氟化工基础材料进行设计和延伸的新材料产业园,产业定位于以氟化氢为主的氟化工产业,形成以环保制冷剂、新能源材料、高性能芯片材料和含氟精细化学品等细分产业,已形成完善的氟化工产业链。目前产业园内无水氟化氢及制冷剂类产品产销量均居全国前三,初步形成了以上市公司三美股份为龙头的新材料产业集群。 1)现有产品: 企业于2023年3月委托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出具《二氟一氯甲烷(R22)生产线年回收400吨副产物三氟甲烷(R23)及年制备12吨催化剂五氯化锑技改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》;于2023年3月委托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出具《安全现状评价报告》,并于2023年3月28日换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,许可证号:(ZJ)WH安许证字[2023]-G-0374,许可范围:年产:氟化氢3.1万吨、HCFC-141b 3.561万吨、二氟一氯甲烷(F22)1.44万吨、HFC-134a 2.5万吨、五氟乙烷1.2万吨、HFC-143a 1万吨、高沸物(HCFC-141b30%、1,2-二溴-1,1-二氯乙烷50%)600吨、混合制冷剂3万吨(R404A(1,1,1-三氯乙烷52%,五氟乙烷44%,1,1,1,2-四氟乙烷4%)8000吨、R406A(二氟一氯甲烷55%,1-氯-1,1-二氯乙烷41%,异丁烷4%)3000吨、R407A(二氟甲烷20%,五氟乙烷40%,1,1,1,2-四氟乙烷40%)2000吨、R407B(二氟甲烷10%,五氟乙烷70%,1,1,1,2-四氟乙烷20%)100吨、R407C(二氟甲烷23%,五氟乙烷25%,1,1,1,2-四氟乙烷52%)5000吨、R407D(二氟甲烷15%,五氟乙烷15%,1,1,1,2-四氟乙烷70%)100吨、R407E(二氟甲烷25%,五氟乙烷15%,1,1,1,2-四氟乙烷60%)100吨、R407F(二氟甲烷30%,五氟乙烷30%,1,1,1,2-四氟乙烷40%)500吨、R408A(二氟一氯甲烷47%,五氟乙烷7%,三氟乙烷46%)100吨、R410A(二氟甲烷50%,五氟乙烷50%)7500吨、R417A(五氟乙烷36.6%,1,1,1,2-四氟乙烷60%,异丁烷3.4%)100吨、R507A(五氟乙烷50%,1,1,1-三氟乙烷50%)3500吨、五氯化锑12吨、三氟甲烷400吨;年副产:HCFC-142b4176吨、40%氟硅酸6975吨、氢氟酸(≦50%)1.1627万吨、31%盐酸22.348043万吨、一氯五氟乙烷102.35吨,有效期至2026年04月01日;因此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。 2)本项目实施范围: 公司产品HFC-134a、HFC-125、HFC-32生产过程须在催化剂存在条件下进行,为配套公司HFC-134a、HFC-125和HFC-32产品生产,公司拟实施年产500吨催化剂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。该项目于2023年11月10日取得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《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(赋码)信息表》(项目名称:年产500吨催化剂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;项目代码:2311-330723-04-01-320902)。 本项目实施范围包括:年产500吨催化剂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,含年产催化剂500吨、再生催化剂1000吨,本项目产品为三美化工子公司(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)现有产品,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委托三明市正兴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《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五氟乙烷(HFC-125)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报告》(五氟乙烷(HFC-125)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中包括制备催化剂20.3吨;再生催化剂年约30批,每批次15吨),于2017年11月委托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出具《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五氟乙烷(HFC-125)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》,于2019年4月委托厦门市九安安全检测评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《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五氟乙烷(HFC-125)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》,该项目已稳定生产5年,本次生产产品与子公司产品一致,生产工艺一致;拟通过在三美化工建设催化剂生产装置,实现本项目的生产。涉及建(筑)物包括:新建:再生车间、制备车间、脱氨除盐装置、区域机柜间、区域配变电室、酸碱罐组及泵区、外管廊;依托:无水氟化氢罐区、原辅料及成品库、供气站、供水站、危废仓库1、消防供水站及泵房、污水处理站、控制室等。 本项目产品:催化剂(氟化铬88%,氟化亚钴1%)、40%氢氟酸属于危险化学品,因此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<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(试行)>的通知》《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浙江evo视讯游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开展设立安全评价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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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组长 | 厉智明 | |
技术负责人 | 陈业鸿 | |
过程控制负责人 | 王琴 | |
评价报告编制人 | 厉智明、国维栋 | |
报告审核人 | 陈科新 | |
参与评价工作 | 安全评价师 | 厉智明、国维栋、许可水、杨云龙、童泽文、刘仕品、陈科新、陈业鸿、王琴 |
注册安全工程师 | 许可水、童泽文、陈科新、陈业鸿 | |
技术专家 | ||
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| 人员 | 厉智明、国维栋 |
时间 | 2024.2.23 | |
主要任务 | 报告编制,收集资料,现场检查 | |
报告提交时间 | 2024.4.15 |